为促进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镇居民:被乡镇上认定为低收入户的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持有筠连籍第二代残疾证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城镇户籍中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办理失业证做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仍处于失业状态)。
2.农村居民:脱贫户家庭有劳动力的成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学历条件),专业不限;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筠连县乡村振兴局202办公室,联系人:黄李强,联系电话:1368415928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报考条件、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聘用与管理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期三年。
(二)所聘岗位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三)工资待遇标准按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县级相关规定实施执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筠连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筠连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来源:http://www.scjlx.gov.cn/zwgk/rsxx/202302/t20230214_1823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