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南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等详见《南江县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生于199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期间)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5.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7.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凭证书或佐证材料);
3. 受县人民政府以上立功受奖人员(凭证书或佐证材料);
4. 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
5.有以上加分条件项每项加2分,限最高加分6分;
6.加分项认定权及解释权归南江县公安局。
三、招聘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1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江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南江县红塔新区红叶街110号)。
3.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前报名者从南江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南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内,报名者持个人身份证件、本人征信报告、学历证书、加分情形佐证资料等在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审核。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9:00-12:00,14:00-18:00),在县公安局一楼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本人成绩(只公布考号)。
(三)体能测试
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时穿运动装、运动鞋。体能测试按总分值100分计算成绩,有单项不得分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1.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俯卧撑,④跳远。
2.测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9:00-18:00,南江县体育馆足球场内(红塔新区县公安局对面)。
3.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按照《巴中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体能测评实施细则》和《巴中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
(四)面试
1.人员范围。按各报考岗位“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的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考核为准。
3.测试方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五)成绩计算
勤务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文秘岗位:笔试成绩×40%+申论成绩×40%+面试成绩×20%+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在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根据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部门派员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审。
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将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与南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工资标准按《南江县公安局关于规范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意见》执行。
七、候补及补聘
凡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作为县公安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出现岗位空缺且未进行公开招聘时,可分别在符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的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补聘。候补资格至县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县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局政治处、驻局纪检监察组和警务督察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对相关事项的疑问,请咨询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咨询电话:0827-8186026。
附件1:2023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南江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B4szlHkLe2kky5qXXOE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