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数量
绵阳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主要从事信访事项纠纷的咨询和调处工作。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熟悉电脑操作和公文写作,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在25-35周岁1名,学历大学专科以上,法律及其相关专业;年龄在40-62周岁1名,学历不限,有政法或党政相关工作经历。
4.同等条件下,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或其他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优先;
5.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有重大政治问题或参与过邪教活动;
②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③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④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⑤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⑥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工作岗位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 月10 日—2月20日(工作日9:00-17:00)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绵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董家沟集中办公区5号楼450室。
联系人:霍宣妮
联系电话:0816-2916183 13778157847
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选聘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583377729@qq.com。仅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不予审核。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发表的文章等)、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5)网上报名者需在资格复核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
(二)资格审核
绵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因报名者提供的电话不准确或无人接听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或低于2人,是否启动下一步招聘程序由市司法局党委决定。
(三)面谈和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若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由考核组先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和招聘岗位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绵阳市司法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绵阳市政府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解释,监督电话:2263151。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9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