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军籍或被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6. 尚未毕业的在读生。
7. 按照相关规定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 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均需填写《龙泉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网络报名的,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1213884503@qq.com。现场报名的,报名材料现场提交至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龙泉驿法院综合行政楼407室。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2月10日17:00。
(三)资格初审
龙泉驿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未达规定比例的,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网络报名人员的审核情况通过邮件反馈,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反馈审核情况。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笔试范围详见附件2),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龙泉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完成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为政治审查,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聘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龙泉驿法院聘用制人员储备库。龙泉驿法院在一年内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空缺需增补的,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龙泉驿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由龙泉驿区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正并确定等级。
七、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1.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及考核结果,核发工资待遇。
2.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3.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4.享受国家重大节假日慰问福利。
5.非龙泉驿区户口,且本人及配偶在龙泉驿区内无住房的聘用制人员,根据本人申请,可安排住宿。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自负。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拟聘在职人员须在与龙泉驿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3.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具体请咨询龙泉驿法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28-8487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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