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观念强,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5年及以上(初次领证时间在2018年1月14日及之前),且具有1年及以上专职驾驶经历,有较为娴熟的驾驶技术,具备一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常识,服务耐心细致,头脑反应灵敏;
(4)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违法事故记录(2020年1月14日—2023年1月14日);
(5)退役军人、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驾驶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人员;
(6)其他按照相关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及名额: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按照宜宾高投集团薪酬福利体系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近期2寸电子证件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文档),打包压缩后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3194528848@qq.com,请务必按要求发送。宜宾高投集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考生报名及考试相关的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电子档);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
(3)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的“安全驾驶记录”(扫描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扫描件);
(5)退役军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7)与应聘职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网络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4日17:30截止。
4.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进入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予电话回复。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操作技能、驾驶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技能考核×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前3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
2.操作技能考核
根据笔试排名,按招聘岗位1:3确定操作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应聘人数不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
(1)考核时间、地点:笔试同一天组织开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考核内容:驾驶技能及熟练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3)应聘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签到,未按时到场并签到的人员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宜宾高投集团组织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高投集团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必须遵守宜宾高投集团各项制度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如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宜宾高投集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资格审查、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内容由宜宾高投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753456。
附件: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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