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成都市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成都市新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市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区绩效评价中心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竞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30周岁以下;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3. 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 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曾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2日15: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xindujx@sina.com,压缩包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应聘人员应认真详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面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相关法律法规;2.个人求职意向、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3.绩效考评相关背景知识等。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自行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于拿到体检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交至新都区桂湖中路115号(联系人:陈海洋,电话:028-8396622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并按照成都市新都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附件:1. 区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
2. 区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联系人:陈海洋,联系电话:028-83966223)
成都市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中心
2023年1月9日
来源: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01/09/content_e5dedb5f8cdf4591920da41780aa356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