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华蓥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总经济师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终止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8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类职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60486578@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职位名称+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蓝底);
⑤任职、职称等文件、材料;
⑥本人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按选聘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须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纪党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岗位胜任能力等,满分100分。原则按3:1(即进入面试人选与选聘职位职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加分政策: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基础上按照以下内容予以加分。
①在县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层副职时间不足2年的加4分,2年及以上的加6分;
②在县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层正职时间不足2年的加8分,2年及以上的加10分;
③在市(州)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担任相应职务或级别的人员,参照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有以上多个岗位任职经历的,按最高加分岗位任职经历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的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开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群众等意见,同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双向选择
结合国企发展需要、选聘岗位特点,以及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与应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对不符合国企需要和岗位特点的应聘人员,选聘单位不予聘任;应聘人员对拟聘任职位不满意的,也可选择放弃选聘。
(七)聘任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双向选择等情况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经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影响聘任情形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八)试用、任职与聘期
对聘任人员实行职务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发现不适宜担任应聘职位的,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调岗任职下一层级岗位,如不服从调岗任职安排的,取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4年(不含试用期)。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正式聘任前,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相应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资纠纷等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前必须辞去公职身份,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和待遇。
2.聘任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公司对应职位的相关福利待遇。
3.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任)资格。
4.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ys.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5.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事宜由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26—4822789,15808212691,监督电话:0826—4821564。
附件:1.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选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华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2-12/23/content_b88593e6a43141778ddd5a2b510949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