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具体职位见《珙县公安局2021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
“珙县户籍”是指: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常住户口在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身高要求:勤务辅警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要求身体健康,无伤残、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难以治愈性皮肤病、无传染性疾病、无心脑血管疾病、无心理障碍疾病、无精神病等,单侧裸眼视力达到4.6,体能素质适应辅警工作需要;
6.热爱并安心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社会影响较差的;
7.社会保险不能转移的;
8.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10.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优先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以上优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进入体检、考核、递补环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珙县公安局政治处4-7办公室(客运站旁),联系电话:0831-4013795。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其中,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入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所有考试相关场所。报名人员需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扫码、测量体温等防疫工作。报名人员需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无接触史,身体健康且“行程码”为绿码。14日之内离开过宜宾市的人员,报名时应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如有隐瞒,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的2倍,视情况对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珙州卫士”微信公众号。
(一)笔试。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
(二)面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评次数只有1次。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勤务职位 | ≤4分40秒 | ≤4分50秒 |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缺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分先后顺序,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珙州卫士”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自行关注“珙州卫士”微信公众号。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4013795
监 督 电 话:0831-4012980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均在“珙州卫士”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珙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珙县公安局2021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珙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珙县公安局2021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 招考单位 | 职位名称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地域范围 | 考评方式 | 备注 |
20211201 | 珙县公安局 | 勤务辅警 | 13 | 高中(中专、中职、技工校)及以上 | 不限 | 珙县户籍 |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 | 限男性,身高需1.68米及以上 |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2Q-NAHz4IlkvhZlXCUr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