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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1-2022第一学期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公告(10人,9月30-10月14日报名)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1-2022第一学期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公告(10人,9月30-10月14日报名)

文章来源:天府英才网
2021-10-09
538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1-2022第一学期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公告(10人,9月30-10月14日报名)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因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10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合同聘任制岗位,具体岗位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1-2022第一学期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管理。年薪不低于5万(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一览表》中相关条件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0日-10月14日

 

2.报名邮箱

 

邮箱:ybxq@cdut.edu.cn

 

3.报名资料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须真实准确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合同聘任制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于2021年10月14日18:00前,将以下资料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岗位编码+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信息表》(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请在应聘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面)。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4)报考信息表中涉及的党员证明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应聘者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或未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表》,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均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条件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招聘岗位条件与要求,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应聘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比例不低于3:1),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应聘人数(以应聘者网络报名提交《报考信息表》为准,且符合本公告条件)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面试比例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调减该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及时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五、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综合素质考核

 

采用现场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制发《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当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单》、《报考信息表》(需贴照片)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向社会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在线心理测试与体检

 

(一)在线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确定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应聘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按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参加在线心理测试及体检。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规定一同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组织,并在指定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复核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报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各类报考材料和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核,主要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报考者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复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复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和复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与复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应聘岗位编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定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定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到,订立劳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备案,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可能会调整有关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进行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招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查看和回复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复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不指定参考教材。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十二、咨询电话

 

0831-8769822人事工作部

 

19881150993 康老师

 

15298188574 赵老师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2021年 9月30日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合同聘任制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1-2022第一学期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yb.cdut.edu.cn/info/1098/2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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