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5月6日-12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2名(无编制,合同制), 应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街道业务类及社区类。
1.招聘岗位:街道业务工作岗位或社区工作岗位。
2.招聘人数:5人。
3.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4.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汉语言文学类、财务类、社会工作类。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与综合协调能力,愿意做群众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助业务类。
1.招聘岗位:城市管理或综治街面巡逻岗位。
2.招聘人数:7人。
3.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4.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遵章守纪,知法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四)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 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
三、其他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筛选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筛选进入一面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筛选进入二面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政审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期间按照芳草街街道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00:00时至2021年5月12日24:00时。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t1.ink/f/4dowvr或扫二维码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6日
来源:http://www.cdht.gov.cn/cdgxq/c139667/2021-05/06/content_00f70255e3544d49b56f47a1929f5d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