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泸州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的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无异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7天到达泸州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5月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以及自境外返泸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隔离后7天(5月9日及以后日期)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照考区当地疫情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逗留、聚集。考生在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5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837e1b145057401e8ea31d1708f41f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