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渔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翠屏区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面试后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渔政协助巡护队员5名,其中李庄镇4人、西郊街道1人。
三、招聘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城生态的违法行为。
2.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以及对涉案人员进行初步问询检查。
3.协助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协作意识、团队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过非法捕捞行政处罚的;
(5)其他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1年月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宜宾市内户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技能要求:会游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22日至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考务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渔业站(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建国路8号)。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3份(附件1);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有优先聘用资格的,提供相应资料。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50米游泳)。体能测试成绩在“翠屏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并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5倍的,该招聘岗位所有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翠屏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予以公布。
体检按《入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全面考察体检通过人员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岗位选择
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翠屏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递补
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和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与服务的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十二个月),试用期1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待遇含基本工资、五险,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监督电话:5100977(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七、特别提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1-2320346(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渔政股)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渔政协助巡护队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1日
来源:http://www.cuiping.gov.cn/gsgg/202104/t20210421_1449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