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教师
公 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组通〔2019〕50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南充市教师公开考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15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等3个市属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调31名教师。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全额拨款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南充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调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4)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南充市域外教师在编3周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南充市域内教师须在同一县域内在编在岗工作满5周年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周年(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按照国、省有关规定执行;特岗教师服务年限可计算为工作服务年限);中小学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原则上须在本职称岗位上工作满3周年(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周年(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6)南充市域外教师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南充市域内教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确定等次。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
本次公开考调所要求的研究生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
(三)其他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9∶00至2021年3月1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详见附件4)。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成功,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以及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调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在公开考调单位人事(政工)科或办公室(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3.资格审查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3)本人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报考信息表》。
4.审查程序。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招聘单位在考察(核)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备,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的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开考比例。结合考调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四)岗位调整。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考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考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2021年3月26日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1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调单位人事(政工)科或办公室领取。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对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教师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附件2)。
3.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1年3月30日24:0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考调单位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3)。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调单位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达到或超过5:1时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书》的领取事项于面试前3天由考调单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规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的人员,由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考调单位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体检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按本条第(一)款的办法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考察
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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