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今年我们确定新增城镇就业的目标是1100万人以上,希望在实际执行中还可以更高一点。我们也很明确,就业还是要让市场来唱主角,也就是继续通过保市场主体来保就业。一方面推动稳岗、增岗,另一方面拓展就业渠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保就业作为“六保”之首,积极促进就业,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本情怀,以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决心和信心,彰显了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政策定力和担当精神。
保就业要让市场唱主角,通过保市场主体来保就业,这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顺应了经济规律。从经济学角度看,就业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对求职者而言,在哪里就业、选择哪一行就业、采取什么就业形式、预期就业收入多少等,都属于个人就业时的经济考量。对市场主体而言,聘用多少劳动者、聘用什么样的劳动者、采取何种聘用形式、拿出多少资金支付工资等,同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密切相关。创造多少就业岗位、解决多少人就业,是求职者和市场主体互动的结果。
在这个互动过程中,市场主体起主导作用。市场主体是容纳就业岗位的最大载体,市场主体活跃性是创造就业岗位的最重要动力。因此,市场主体是保就业的关键力量,保就业必然要呵护好市场主体,借助市场力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通过保市场主体来保就业,要抓住中小微企业这个市场主体中的“绝大多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我国共有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807万家,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3300.4万人,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79.4%。
中小微型企业“点多面广”,涉及一二三产业,能够容纳多个年龄段、多个学历层次、多个技能层次的劳动力就业,不仅吸纳就业的能力强,而且吸纳就业的弹性强。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形势异常严峻。但是通过保市场主体尤其是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保就业成效显著,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抓住中小微型企业这个市场主体中的“绝大多数”来保就业,已经有了丰富的成熟经验,今年必将落实得更好。
通过保市场主体来保就业,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政府要着力在政策层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求职者做好就业服务,营造有利于就业的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在微观运行上要更加积极,结合政策主动探索有利于就业岗位增加的灵活的经济组织形式,让更多人走上就业岗位参与财富创造。(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乔瑞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