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19〕316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拟招聘一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业证明材料。
二、见习期限及主要工作。
见习期限:6个月
主要工作:档案数字化录入
三、见习待遇标准。
市人才服务中心按月(次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生活补助金2200元(由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见习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人员退出。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后,与本人解除《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录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QQ邮箱:3041944268@qq.com。联系人:邓朝岚,联系电话:3325186。录用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见习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3月8日
来源:http://www.pxrc.com.cn/Article/Content/9da9ebaf-c50d-4b42-b0d4-3473a8dff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