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办理社办业务时
是不是在规定中经常看到
15天、30天、1个月、6个月等等
这些数字有没有把你绕晕?
每次发社保经办指南
都有很多人留言提问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在不同省份工作过,退休后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
搜集了大家最关心的几个点
小编为你带来官方解答
快拿出你的小本本记好哦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川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认证对象应配合认证机构开展工作,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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