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公司)为九寨沟县委县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主要围绕“文旅强县”“世界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发展,对县域自有景区进行运营管理,并针对全县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挖掘、开发和整合。按照公司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为九寨沟县艺术团市场化选聘演职人员。现将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由文旅投公司艺术团筹备小组组织实施。
二、选聘职位及标准
共招聘演职人员42名:
1.声乐类演员4人(男歌手2人、女歌手2人);
2.主持类演员2人(男主持1人、女主持1人);
3.舞蹈类演员32人(男演员16人、女演员16人);
4.舞美类工作人员3人(限男性);
5.综合类文秘(兼出纳)1人。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科院校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第一类:声乐演员4人(男歌手2人、女歌手2人)。要求热爱艺术、嗓音条件好、形象气质佳,对本土音乐有一定基础。年龄18岁-30岁,身高男演员不低于1.75米、女演员不低于1.65米(特别优秀的演员,适当放宽)。
第二类:主持人2人(男主持1人、女主持1人)。具有较高的主持专业水平、持普通话证书二级甲等以上、热爱艺术、形象气质佳。年龄18岁-30岁,身高男演员不低于1.75米、女演员不低于1.65米(特别优秀的演员,适当放宽)。
第三类:舞蹈队演员32人(男演员16人、女演员16人)。要求年龄18岁-26岁,男演员不低于1.78米、女演员不低于1.68米,具有较好的舞蹈专业功底、形象气质佳、体型匀称、热爱艺术(特别优秀的演员,适当放宽)。
第四类:舞美人员3人(限男性)。要求年龄18岁-45岁,具有专业从事舞美、音控、灯光等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五类:文秘(兼出纳1人)。要求年龄22岁-35岁,文秘专业或从事过文秘工作经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调查、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于2024年8月16日—8月26日在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zg.gov.cn)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文旅投公司(九寨沟县新城区九旅街)。
4.联系方式:何老师18990424007。
5.电子邮箱:464436629@qq.com。
6.报名所需资料:
①《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演职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件2份,双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动);
②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履历(可附个人特长优势说明);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生活照1张;
⑤个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艺术团筹备小组对报名者提交的《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演职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文旅投公司反馈到本人。
报名所留电话无法接通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考试资格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8月29日。
面试地点:九寨沟县文化馆。
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展示、基本功展示、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按规定发布,并电话通知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
(五)考察调查
艺术团筹备小组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艺术团筹备小组对拟考察人员的考察时间节点安排,敬请关注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官网。
(六)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任方式及待遇
(一)聘任方式。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原则,对聘任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由艺术团筹备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经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考核合格的与文旅投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纳入国企编制。
(二)聘任方式及待遇。
结合《九寨沟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版)》中第二章第十一条第3点条款“特殊岗位和工种的工资待遇由企业自行确定”制定本薪酬标准(含五险),薪酬标准为:基本工资+演出补贴+年底奖金。
1.基本工资部分(含五险):
声乐、主持人员:5500元/月/人;
舞蹈、舞美人员:5000元/月/人;
文秘(兼出纳)人员:4500元/月/人。
2.演出补贴部分:
声乐、主持、舞蹈、舞美及保安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演出场次给予补贴。
3.奖金部分:
根据实际情况年底发放。
六、其他
1.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和考察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需辞去原来从事工作。
3.本公告由文旅投公司负责解释。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聘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7728336(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837-7770653(九寨沟县文旅投公司)
附件:九寨沟县艺术团公开选聘演职人员报名表
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来源:http://www.jzg.gov.cn/jzgrmzf/c100053/202408/d283a23958f44b31a38d3f8d30f602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