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 承担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和调查的相关工作;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管理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有关工作;参与环境执法检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含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环境风险防范技术岗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环境保护或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3.其他要求:能熟练运用制图软件,绘制相关图件;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应急、监测相关程序、方法,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招聘人数:1人。
(二)综合管理岗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3.其他要求: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应急管理,有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招聘人数:1人。
四、招聘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
4.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招聘公告在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网站(http://sthjt.sc.gov.cn/sthjt/c100437m/yjysgdczx_znzz.shtml)发布。
(二)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者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主题将简历投递至指定电子信箱:584846909@qq.com ,并附近期证件照以及学历学位证明和证明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简历投递截止日期 2024 年 7 月 31 日 24 时止。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总成绩(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3: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1.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笔试内容均为相应岗位专业科目,共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考核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我中心适时组织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由我中心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1.应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以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按绩定酬。
2.待遇:工资+考核绩效+五险一金+工会福利+教育培训。
3.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假期。
4.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受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通讯畅通。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及时沟通。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聘用的,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四)招聘咨询电话:028-80589151
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4年7月23日
来源:https://sthjt.sc.gov.cn/sthjt/ysjsyjzx/2024/7/23/830f4653b4084746840135d4a61f42c5.shtml